霸州买房被忽悠!谎称大产权骗人,退钱无门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可唐山的鲁女士在霸州买了一套房子,却让她既气愤又无奈。
据鲁女士(化名)说:我是唐山人,我母亲在河北大厂县生活,2021年,我母亲在大厂收到了霸州温泉小镇的宣传单页,宣传的是70年大产权房,紧挨着雄新区,升级潜力巨大,而且也不贵。2021年6月26日,我们联系楼盘销售屠经理,带我们看了房子,当时说五证拿出去用了,知道霸州紧挨着雄新区,觉得这里不会错,就定了一套三室两厅,每平3580元,合同签署后,支付了首付款。
但后来我打听才知道,亿公司在霸州堂二里镇开发的江花园小区,根本就不是大产权房,离霸州市区还有30公里,霸州市区离雄还有几十公里,顿时感觉被忽悠了。我特意又去霸州信建部门查询江花园的产权,回复说:此项目为小产权,该项目经办手续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按这回复,我不是辖区内村民,无权购买,当时在售楼处收款时,他们还是用个人银行卡收的款,种种迹象表明,我遇到了虚假宣传及欺诈,上当受骗了。

我就联系到售楼处屠经理,开始说能退,后来又说退不了,让我联系一位章经理,章经理态度非常不好,说找媒体、找政府找哪都不怕,就是退不了,后来又说,可以帮我转卖,卖出去后再把钱给我;后来又有位孙经理联系我说可以退,但是需要扣除一部分钱,这样我肯定不愿意,从2021年8月就开始沟通退款一事,找过多个部门都没有解决,2022年6月我把亿公司起诉到了霸州法院。
2022年9月22日,霸州法院做出了事实认定和判决:被告亿公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故被告*亿公司应退还原告已收取的购房款214230 元,并支付相关利率。2022年12月31日、2023年2月13日,霸州法院通过全网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霸州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霸州法院判决都下来了,也执行了,我还是没有拿到钱,现在为了能拿回自己的购房款,我真是伤透了脑筋。
针对鲁女士反映的问题,在这里提醒广大网友,购买房产时请一定要看好开发商提供的“五证两书一表”,手续齐全才能购买,避免上当。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