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霸州张先生(化名)反映说,我在文安县马庄村种的红薯,想找一个工人给我在地里看红薯,怕被别人偷了,我就在中介公司找了一个工人,在9月16日上午接到这个工人,当时也都谈好了管吃住,但是不管烟酒,我俩在去地里的路上,对方说自己没烟吸了,当时我手里只有20元现金,他就预支了20元,买了烟。路上买的饭,我俩还有说有笑的唠了唠家常,觉得人很实在。吃完饭,我都把事情交代完了,给他留了一辆面包车在上面睡觉。
等到大概下午3点,我就走了,刚走没一会,他给我打电话,又要预支钱买烟,我也没有多想,就微信转给他50元。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9点左右,我接到他电话,称自己在开车买烟的路上出事故了,我很关心的询问他有没有事,人没事就行,车无所谓,他说,没事一点事没有,还说他自己撞的,他自己来协商吧,我怕他找不到种红薯的地,我让他在车里或附近的厂里休息一夜。

第二天9月17日早上6点,我就到地里找到他出事的地方,看到面包车扎沟里了,车里也没有人,钥匙也拿走了。然后我就赶紧给他打电话,对方也不接,发微信竟然把我拉黑了。后来我又联系自己家人把备用钥匙送过来,我才找人才把车从沟里拖出来。
我又联系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给他打电话也不接,发微信也给拉黑了。

一天活没干,还有预支了70块钱,车钥匙也给我拿走了,这是什么意思呀?现在想想真后悔,当时没有签个合同。
针对张先生反映的此问题,希望这位工人能尽快与张先生联系一下把车钥匙还了,把问题解决了,因小失大了就不值得了。这件事也给大家提醒雇佣工人时不能大意,一定要签署正规的合同。